各学院:
现将2015年度河南省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扶持项目为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河南省范围内的创业项目。申报项目要具有创业融资需求、且具有一定成长潜力。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扶持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重点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能代表本地区和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对全省三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扶持项目的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
(三)扶持项目着重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等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的硕、博研究生创业项目;
(四)扶持项目要有高校教师参与并能承担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职责;
(五)创业者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30%的自筹资金;
(六)项目申报高校和地方要有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扶持项目要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七)已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扶持。
二、主要程序
(一)校内项目申报
在校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申请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项目评审
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组针对各个项目填报的《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进行书面材料论证。最终确定10项推荐至河南省教育厅。
(三)资金拨付
省教育厅经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后,遴选出的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将给予3-10万元引导资金。
申报材料请于4月27日前交到招生就业处A307。
联 系 人:冯霞、宋亚辉
联系电话:3693390
2015年4月10日
附件:1.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