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省重大科技专项谋划工作,健全省重大项目培育库,接市科技局通知,现补充通知如下:
1.我校申报指标调整为3项。
2.各学院最多申报2项。即在原有申报1项的基础上可再提交1项。
3.校内材料报送时间延长至11月1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以《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科技处
2022年10月27日
(初审/周威 复审/刘润强 终审/马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