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四)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七)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三、推荐名额
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我校推荐名额1人。
四、推荐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材料目录清单需经所在单位、科技处、人事处分别审核认可。
2.校内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2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送地点人事处行政楼601室。按照省教育厅推荐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并公示。
3.学校推荐人选于4月30日前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
附件:《申请书》及材料目录清单
联 系 人:王 涛 张兆沛 张 峰
联系电话:0373-3040578
人事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