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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07日 09:46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教人[2015]162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本次认定限于我校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职教师资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汉语言文学专业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3.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且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4.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安排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名

48日至410日,各学院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使毕业生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充分了解认定信息、程序及各项活动安排,并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愿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院核实汇总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413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稿及电子稿)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2室)。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网上注册

413日至58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参加认定的师范毕业生须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人员,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如何注册见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注册步骤)。

(三)430日前,个人准备材料上报学院。

(四)5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携带材料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五)513日,人事处将材料上报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六)613日至630日,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查材料,通知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四、需提交材料

(一)个人须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按附件2样表填写);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两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两份(按附件3样表填写);

4.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原件一份(本科毕业成绩单);

5.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按姓名拼音字母顺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暂存放学院;

7.个人材料整理后,装在档案袋内(统一封面,附件4)。材料排放顺序:《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准确填写(见附件5),不能用学科代码代替;申请任教的学科,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在“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填写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如:高中生物,中职化学。

2)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参照附件23

3)以上所列表格为入档材料,须用黑色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二)各院学提交材料

1.各学院需提交统一打印的认定花名册一份(含电子版,附件6)。认定花名册统一按专业分开,同一专业,按中职、高中分开,最后按分类分别编号并在材料袋注明专业和编号(如:动物科学中职22号,动物科学高中34号;动物医学中职23号,动物医学高中32号。各单位按照认定花名册和编号顺序提交材料。

2.如果在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转入的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学院需要提供审批手续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事关学生就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审查填表上报材料,防止出现漏填、漏报、错填等现象,确保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确保顺畅。各单位要加强与师资科沟通,随时保持联系,出现问题、即时解决,力争克服困难,使符合条件每个毕业生都能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龚俊朋  刘润强

咨询电话:0373-3040342

    址:行政楼602办公室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人事处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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