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我校《教师进修培训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2015—2016学年教师外出进修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则及对象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本单位规划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选派教师脱产进修学习。
2.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原则上需来校工作3年以上,申请进修专业和本人从事专业一致,符合单位发展要求。
3.选派对象应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4.选派脱产进修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学人员总数的3%。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球友会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http://rsc.hist.edu.cn/info/1221/2111.htm);
2.确定人选: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派人员;
3.学校审批:人事处审核后,向学院反馈意见。
4.手续办理:进修人员到人事处签署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龚俊朋
电 话:0373-3040342
人 事 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