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新进教师培训暂行办法》(校发字〔2015〕215号)文件精神,为使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新进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全体新进教师
二、培训时间
11月22日至11月25日。
三、培训地点
新行政楼701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培训工作,为新进教师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安排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教学技能进行指导。培训期间,学员应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因事请假须有所在单位证明,因病请假者须有医院证明。
附件:
1.新进教师培训暂行办法
2.培训课程表
人事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