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各届校友:
为了全面、系统地展示我校64年发展历程,存史资治,以史为鉴,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历届校友广泛征集校史资料。
一、征集资料的范围
1.建校以来,学校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曾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照片。
4.学校的校旗、校徽、证章等,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等。
5.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反映我校教学、科研自主创新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反映我校集体和师生员工参加校外重要活动获得的省厅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反映获奖成果的各类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8.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及学院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10.杰出、知名校友事迹、简历及照片资料。
11.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实物应提供说明。
二、征集要求
1.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学院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2.学院或各单位获得的能代表学院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应提供给学院永久保存。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院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3、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捐赠文物或资料,可以直接送至学校档案馆(东区图书馆12楼)或寄: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球友会手机网页版登录入口档案馆收(邮政编码453003)。如寄送不便,可以电话通知学校派人上门去取。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4年2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延安 联系电话:0373—3040249 15136719169
电子信箱:1139634147@qq.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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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